"吉林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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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县(市)工信(经济)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帮助我省小微企业掌握融资必需的金融基础知识,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省工信厅决定在全省工信系统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落实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作任务,对有融资需求、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培训需求的小微企业开展普遍性教育培训,线上知识重点推送企业不低于5000户,线下主题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编辑并印发专项金融产品汇编不低于4000册(年度地区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小微企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金融素养明显提高,基本了解融资的主要产品、方式、流程以及有关政策,融资能力和技巧明显提升。
(三)小微企业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平进一步提高,信用意识、风险意识和契约精神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摸底调查,加强引导。广泛征集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金融创新产品,印发各级小微企业融资产品简编,主动对接至本区域内的小微企业,通过初步对接了解小微企业培训意愿和需求难点痛点,有针对性的挑选一种或几种操作性强的金融创新产品开展专项培训。
(二)搭建平台,以培促贷。通过上下联动,把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作为落实工信部与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落实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优势,拓展细化培训内容,以教育培训为基础,加强资金供给方与小微企业联系对接,扩大小微企业资金供给。
(三)开放共享,打造品质云端课堂。依托省工信厅和吉林大学联合设立的云端课堂教学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照移动化、实时化和集约化的原则,组织小微企业通过电脑、智能手机连接投影仪参与融资专题培训,实现资源整合、按需受训、实时互动。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方位供需对接体系。把金融普及教育与政金企对接有机结合,广泛引入银行、基金、融资租赁、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全力打通小微企业资金供给渠道。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2月)
编辑并印发年度小微企业融资产品简编,按照工信部制定的“一书一纲”和小微企业摸底反馈情况分别制定本级小微企业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培训内容,通过各级工信部门网站、中小企业协会等渠道,向广大小微企业宣介。
(二)实施阶段(每年2月-12月末)
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吉林大学等部门,从融资实战和知识普及两个方面,线上通过云端课堂、各级工信部门网站、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服务载体开展多样性普及教育。线下结合银企保对接工作组织小规模、多样化的专题培训。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新模式。
(三)总结阶段(每年12月末-1月末)
对每年小微企业金普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工信部门、合作银行和企业座谈,梳理情况、总结问题、研究对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信部门将小微企业金融普及教育工作作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培训工作办出效果,办成亮点,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水平。
(二)完善培训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将金普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小微企业综合培训体系,建立受训小微企业信息库,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依托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融资诊断、财务规划、信用评价、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市值管理等一揽子综合服务。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循环板、创业园区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层面、广角度地宣传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参与度。
请各市、县中小企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汇总本地区上年活动实施情况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荐上报工信部。
附件:1.小微企业金融普及教育地区分配情况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0月26日
(联系人:张婧 电话:0431-88906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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