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7-08-09 16:36: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全省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吉工信安全〔2017〕300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磐石市、梨树县、东丰县、抚松县、敦化市、前郭县、大安市工信局(经济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工信安全〔2017〕288号)工作部署,省工信厅决定对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二、督查检查范围及对象

  此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范围是全省工信系统专业监管行业领域(民爆、军工、铁路监护道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汽车、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装备、医药、冶金、建材、食品、轻工、纺织、电子信息),黄金矿山行业企业单位和各级工信主管部门。

  三、督查检查内容

  (一)对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层面督查检查内容

  1.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2. 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启动情况;

  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情况;

  4. 针对企业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督导落实整改,对前一段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逐一排查,直至销号。

  (二)对企业单位检查内容

  1. 重点检查民爆、军工行业和铁路监护道口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等情况。

  2. 重点检查汽车、石化(不含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装备、医药、冶金、建材、食品、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确定的试点企业及黄金矿山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岗位人员培训等情况。

  四、督查检查方式

  省工信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检查的组织协调,省厅专业监管行业领域督查检查组由民爆、军工行业和铁路监护道口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省级汽车、石化(不含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装备、医药、冶金、建材、食品、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由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专业监管部门派员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组织实施,黄金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由吉林省黄金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省厅各督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检查组首先听取所到市(州)工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至少抽查属地1个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督查检查专业监管行业领域和直接监管行业领域2户以上企业单位。

  五、督查检查分工

  长春方向督查检查组

  组 长:陈永浩

  组 员:王增华、张晓旭

  联络员:张晓旭

  四平、公主岭方向督查检查组

  组 长:高 山

  组 员:杜海军、陈 明

  联络员:陈 明

  吉林、延边方向督查检查组

  组 长:申建东

  组 员:马 光、穆可桢、王 刚、汪永超

  联络员:汪永超

  辽源、通化、白山、梅河口方向督查检查组

  组 长:常廷财

  组 员:张 伟、曹 东、别国林

  联络员:别国林

  松原、白城方向督查组

  组 长:穆可桢

  组 员:刘 健(石油化工处)、杨铁男

  联络员:杨铁男

  六、有关要求

  (一)具体督查检查时间由督查检查组联络员与市(州)或县(市)相关人员联系确定。

  (二)各督查检查组督查检查情况于9月16日前交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处)汇总(联系人:杨铁男,电话/传真:0431-85803885,手机:13500891207,电子邮箱:jlsgxtwac@163.com)。

  (三)督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增加额外负担。

  附件: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督查检查重点地区分布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8月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