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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10 19:45:00      来源: 字体:

  吉工信议案〔2018〕23号

  

  

王兴顺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推进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战略部署,实施精准施策,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2017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499.8亿元,同比增长7%;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7%,同比增长0.3个百分点;全省民营企业户数315736户,同比增长21.2%;个体工商户161万户,同比增长9.4%;民营经济从业人员770.2万人,同比增长2.5%。民营经济在发展总量、效益和社会贡献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已经成为增加劳动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主要渠道,是支撑和推动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2018年一季度,全省税收和私营企业户数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分别达到17.2%和21.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2%,民营经济保持了稳步健康发展态势。

  二、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解放思想,多措并举抓民营经济发展

  2018年,进一步解放思想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赴浙江加强软环境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借鉴浙江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好的做法、经验和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民营经发展和引领经济转型的能力。二是结合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和宣贯工作,及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发布,解放思想,共同努力,助力全省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三是创新落实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更好地构建 “亲”“清”政商关系,每个省政府领导联系一个市(州)和重点县,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是继续在长春等4个城市开展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工作,示范引领各市(州)不断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五是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百千万”培育行动,优化服务、分类扶持,着力培育一批优质骨干民营企业,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六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改善营商环境,继省政府“只跑一次”改革推进会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打造营商环境。七是贯彻落实《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为抓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主动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二)积极推动《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加快《条例》立法进程。省工信厅在2017年初全面启动《条例》起草工作,积极与省人大等多个部门多次沟通修改完善,2017年12月1日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颁布实施。二是以《条例》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突出政府职能定位。政府主要在引导、规范、保障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培育市场主体、规范政府行为、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环境。2018年省政府全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继续创新落实省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制度,每位省领导联系市(州)和重点县(市),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突出财政政策支持。发挥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着力给中小企业以政策倾斜。《条例》针对各级政府加强对中小企业财政资金支持作了具体规定。突出破解融资难问题。融资难是企业普遍反映但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条例》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做出具体规定。三是加快《条例》的贯彻实施。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重点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力做好《条例》宣传工作。3月30日,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4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信厅解读了《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有关情况,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下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加快研究制定《条例》实施细则,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优化

  省政府把培育民营经济新动能做为主攻方向,扎实开展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促进产业优化发展。一是推进试点示范,支持长春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示范区,同步组织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省级试点示范。二是推动创新升级,开展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强化政策支持和入规服务,2017年净增入规企业355户。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在全省认定了149户科技巨人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三是突出政策支持,组织制定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一汽集团改革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汽车零部件产业创新等政策意见,按照产业链对接地图,谋划了一批产业类、创新类、融合类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亮点项目比较多,展现了良好发展态势。四是继续抓好支柱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远距离、长航时无人机实现产业化,六自由度工业机器人和3款服务机器人成功研制。生物医药产业,菌苗、疫苗、单克隆抗体等各类型产品成功研制。电子信息产业,“吉湾一号”CPU、超高密度LED显示屏、CMOS传感器、绝对式光栅尺实现批量生产。新材料产业,碳纤维、玄武岩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聚醚醚酮、OLED发光材料等一批新材料实现规模化生产,3D打印材料项目已落户长春新区。

  (四)把营造环境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抓实

  努力把政策制订过程转化成为协商凝聚扶持共识,协同创新政策,协调推进落实的过程,深度解决政策“悬空”问题,真正为企业发展铺平道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省政府常抓不懈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政商亲清助推机制。2017省政府领导联系了4个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和66户民营企业,带动市、县政府领导联系民营企业2167户,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实际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按景俊海省长要求,继续创新开展省政府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制度,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聚焦项目、规划、融资等主要问题,协调解决发展难题,示范带动市县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运行、投资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降本减负协调机制。突出把握结构性,改革供给侧,重点打好企业降本减负“组合拳”,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财务成本、人工和物流成本、用电和用地等要素成本。认真落实省政府发布的9期清费减负公告精神,持续推进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定价的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施行动态管理,落实好5月1日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真正为民营企业“松绑减负”。三是建立政策获得服务机制。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优质服务资源,通过政府委托、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实施政策落实、融资担保、人才支撑、创新创业、市场开拓等五大服务工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枢纽窗口协同化,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让民营企业真正获得政策。四是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学习借鉴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机制和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先进经验,完善我省民营经济法制化发展环境和融资服务、创新服务、市场服务、创业服务、人才服务等“五大体系”建设。

  (五)积极推进私营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

  按照省政府关于引导有条件私企建制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于2017年继续开展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实现了1户企业主板上市,14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2户企业在吉林股权交易所挂牌,129户企业在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托管。在第一批438户私企建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二批237户试点企业名单,并按照“四个试点方向”分别、分类开展试点,并组织试点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对接。按照省政府关于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分步推进的要求,省工信厅还开展了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总结评估工作。2018年省工信厅继续推进私企建制工作。帮助吉林长春产权中心健全机构,推动白城市、吉林市建立产权中心;建立中介机构资源库,与民营企业开展小范围、分地区的对接,依托中介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上市辅导;做好两年来私企建制的总结宣传工作。

  (六)注重人才素质培养,提升民营企业整体实力

  在提高企业家素质方面,省工信厅积极推动人才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企业家培训体系。精选培训项目,组织举办了24个培训项目(32个班次),培训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2300人(次)以上。继续开发云端教学服务系统,重点与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合作,利用云端课堂组织省内企业管理专家开展企业管理人才免费培训。在现有70个服务站、400个教学端口基础上,培训已经覆盖到县(区)和重点大企业。二是继续组织精益管理培训。以“精益道场”作为培训基地,精心设计了《精益全系统管理模式》《企业资本增值之道》《精益文化》《中小企业精益模式》等四门课程,先后组织了11期精益管理研修班,培训了560人次。三是举办赴浙江加强软环境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通过与省委组织部联系举办学习班,学习借鉴浙江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好的做法、经验和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民营经发展和引领经济转型的能力。

  在提高技工队伍素质方面,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吉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正高级经济师认定办法(试行)》,着力促进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训。通过强化“三个创新机制”有效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创新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机制。主要采取“双试点”、“三个一”和“四免除”的人才评价方式,通过“直通”一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成果转化突出人才职称申报评审通道,为2975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认定高级经济师职称,25人认定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二是创新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机制。主要采取“搭台子、建池子、结对子、引进来、送出去”等人才培养方式,助力民营企业培养人才。如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单位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在森工集团等单位创建博士后创业实践基地58个,进一步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三是创新民营企业直推直报的人才选拔机制,为全省锁定和认定了一大批专业人才。主要是扩大人才选拔覆盖面,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加大人才奖励力度。2016年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我省推荐的51名人选中企业人员8名,占总数的15%,在选拔出的261名我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企业人才占比近20%。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创新落实省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制度,每位省领导联系市(州)和重点县(市),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百千万”培育行动,着力培育一批优质骨干民营企业,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三是在全省建设汽车零部件等十大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实现集聚效应。四是继续抓好4个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6月15日    

  (联系人:韩凤斌,电话:88904529)

责任编辑:李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