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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的通知》(数字吉林办【2019】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数字吉林”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省“数字政府”建设进程,切实摸清我省政务信息系统底数,推进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向“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部署和迁移工作,现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部门
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二、自查内容
内容包括: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是否申请上云等。按照填报指标说明(附件1)填报吉林省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基本情况表(附件2)、网络设施建设情况表(附件3)、软硬件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形成自查报告。
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等有关定义参照《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标委工二联〔2017〕98号,附件5)。
三、有关要求
1.附件电子版请在省工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请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务于3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2、3、4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厅信息中心(创业大厦210),电子版发送邮箱,邮箱地址:984960909@QQ.com,由厅信息中心汇总,办公室审核报送“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请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详实填报信息,并坚持集约化建设的思路,自查数据将作为今后政务信息系统上云以及新建信息化项目审核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 李玉东 87075188 18643127106
附件:
1.填报指标说明
2.吉林省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情况表
3.网络设施建设情况表
4.软硬件基本信息表
5.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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