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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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一批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把全面推进精益管理作为行业强基础、稳增长、促转型、创一流的重要举措,省工信厅决定实施全省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培育计划。现将2018年征集第一批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培育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参加过省工信厅组织的精益管理培训班。
(二)企业应该是成立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75%以下的企业、且近5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经营事件。
(三)企业原则上应是行业内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或迫切需要精益管理改造的中小企业,且经过精益管理改造后具有推广价值和可复制性。
(四)企业要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五)一般应建有党组织和工会组织。
二、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局要与本区域内有意愿且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做好调研,了解企业基本情况,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做好申报企业基础情况的填报工作,同时做好申报企业的筛选和汇总工作。
(三)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工信局于9月21日前将《培育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企业处。
(四)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申报企业参加由省工信厅组织的企业与咨询机构推介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咨询机构进行对接,将对接成功并备案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
联 系 人:张 雷
联系电话:0431--88904554
邮 箱:1518473960@qq.com
附件:吉林省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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