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通知
吉工信资源〔2017〕346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加强节能和绿色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47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组织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控数量。各地工信(经济)局要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各地推荐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多于1家。
二、严密组织。各地工信(经济)局要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单位的资质、能力,并认真指导申报单位上报申请报告、建设方案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进行编写,并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胶装成册。
三、按时申报。各地区工信局(经济局)请于9月8日前,将地区正式推荐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省工信厅,材料电子版报厅资源处电子信箱。
联系人:白佳齐,电话:0431-88904578
电子信箱: jlzy8904578@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471号)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