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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7-08-24 11:41: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度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进展情况的通知

  吉工信资源〔2017〕323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16〕39号)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环发〔2017〕13号),为切实掌握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范围

  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

  二、调度内容

  1. 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情况。包括行业企业数量、实施改造企业数量、已完成改造企业数量、未完成改造企业数量等内容。(见附件1)

  2. 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术改造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 各地区工信局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情况排查,建立本地区清洁化改造工作台帐,及时掌握改造工作进展。同时建立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定期报送机制,请各地区工信局确定此项工作联系人,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2. 请各地区工信局将此次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进展情况,特别是2017年底前力争完成的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和制革等六个行业情况,于2017年8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信厅(电子版一并报送,正式文件的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对于确无十大重点行业企业需进行清洁化改造的地区,也须报送正式文件说明情况。

  附件:1.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调度表

        2.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企业清单

        3.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等效技术列表

        4.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联系人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