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吉工信民营〔2017〕268号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398号)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申报。
一、各地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指导所属地区内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申报,切实将本辖区内优秀的平台选拔上来。
二、省工信厅将对各地推荐的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服务满意度等进行综合测评后,择优向国家工信部推荐。
三、此次申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请各地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辖区内平台,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在2017年7月31日前报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7﹞398号)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娄建国 刘健 0431-8891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