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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7-07-07 15:45: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的通知

吉工信网安〔2017248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磐石市、梨树县、东丰县、抚松县、敦化市、前郭县、大安市工信局(经济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工信系统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安委会有关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二、突出监管重点,全面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要加大对属地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

  (一)全面开展汛前隐患自查自改。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属地监管原则,督导属地民爆、军工、道口房、无线电监测等单位,对防雷、防静电和防汛设施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按相关标准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资金的“五落实”。

  (二)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措施。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按安全生产“网格化”要求,落实对域内监管行业企业单位的包保责任人,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建必要的抢险救援队伍,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资金,明确现场带班领导临机处置权、人员避险地点、逃生路线等,并适时组织预案演练,确保各类灾害的有效防范及应对处置。

  (三)做好公共应急特殊保障准备。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无线电监测保障机构,要按照上级和本地政府的部署,在确保本单位安全的同时,做好配合当地政府汛期排险爆破和应急指挥通讯频率安全保障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有需求能够及时保障到位。

  三、加强指导,确保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密切与安监、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工业企业汛期生产运行和属地汛情灾情动态,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

  (一)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汛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技能宣传和发布相关灾害预警信息。同时,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完善相关应对措施并组织演练,对汛期、夏季高温组织生产经营、施工作业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一旦出现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状况,必须坚决执行停产撤人规定,严防思想麻痹、侥幸心理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二)密切关注工业企业汛期生产运行动态。要切实加强对属地企业汛期生产运行情况的调度监测,加强煤电油气运、重要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结合行业企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可能出现的事故灾害,分类指导其做好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备灾准备等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协调保障预案,确保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骨干的企业运转正常。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应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业企业生产秩序。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做好重要厂房、设备设施等的灾害保险,做好企业因灾受损情况的评估和帮助受灾企业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重要环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汛期发生的灾害事故教训,按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沿江沿河沿湖以及山区、地势低洼地区的石化、冶金、医药、电子、建材等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生产原料、辅料和半成品、产品、废料的储存堆放管理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管理,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协调有关方面及时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协同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检查,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在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工棚、仓库等,要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者搬迁。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防范。各级工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汛期工业防灾减灾等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地质气象实际,确定重点关注的地域和企业,并适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努力为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及时畅通。7月10日至9月15日期间,全省工信系统将启动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带班机制,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处(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岗位工作人员为值班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带班领导,并实行7×24小时值班。值班表于7月10日前报省厅网安处(联系人:杨铁男)。值班期间,各级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务必保持通讯联络7×24小时畅通,并密切关注属地企业,特别是部门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运行情况,正常情况每周汇总报告一次,异常情况随时报送。

  省厅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带班领导:马军。值班(联络)员:杨铁男,电话/传真0431-85803885,手机:13500891207。电子信箱:jlsgxtwac@163.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