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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7-03-24 10:09:00          来源: 字体: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各县(市、区)经济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92号)要求,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各地进行示范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在产业应用基础好、前景广阔、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领域,聚焦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遴选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推荐。2017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510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内容不超过2类。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主体所申报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工信部将对各地推荐申报的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报送方式

  请各地于2017330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以正式文形式报送我厅。报送材料包括《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和通知主送的县(市)可直接报送,我厅统一汇总并请相关专家论证后上报工信部。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聚合力量,精心组织,切实把本地符合条件的项目给筛选出来,力争成为国家的试点示范项目。

  联系人:耿占伟  0431-88904479

  汪  洋 0431-88905729

  邮  箱:xxhtjcwangyang@126.com

  附件:1.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