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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9 11:14: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职权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长春新区工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磐石市、梨树县、东丰县、抚松县、敦化市、前郭县、大安市工信(经济)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目标的任务要求,经认真研究论证,并征求省政府审改办同意,我厅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职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取消4项、下放8项、暂停1项行政职权(详见附件)。

  二、 各市(州)、县(市)工信系统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权力清单,对承接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凡是省厅取消的项目,必须对应取消,不得变相审批,确保取消项目落实到位。

  三、各市(州)、县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从提高政府效能、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角度出发,切实做好承接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事项,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省厅将加大对取消下放权限的监管力度,做好取消下放项目的落实、衔接。加强指导和培训,完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环境,确保下放项目接得住、接得好。省厅还将做好跟踪督导、监督检查、回头看等工作。

  附件: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清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2月21日

  (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0431-85835926)

下放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