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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6-06-05 16:08: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汛期安全生产和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网安〔2016〕198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

  2016年主汛期将至,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工信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和工业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气象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6〕3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蒋超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汛电传〔2016〕3号)等有关文件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据有关部门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汛期我省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概率加大,存在发生1998年和2010年汛情及洪涝灾害的可能性,防洪防汛形势严峻。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主动加强与本地气象、地震、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得灾害性预警信息并向有关企业发布,指导帮助域内工业企业,特别是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洪涝灾害对工业企业单位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一)重点督导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是督导企业单位全面开展汛前隐患自查自改。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属地监管原则,督导属地民爆、军工、道口房、无线电监测等单位,立即对防雷、防静电和防汛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及时按相关标准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资金的“五落实”。

  二是督导各企业单位扎实落实各类应急处置措施。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按安全生产“网格化”要求,落实对域内监管行业企业单位的包保责任人,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建必要的抢险救援队伍,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资金,明确现场带班领导临机处置权、人员避险地点、逃生路线等,并适时组织预案演练,确保各类灾害的有效防范及应对处置。

  三是做好公共应急特殊保障准备。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无线电监测保障机构,要按照上级和本地政府的部署,在确保本单位安全的同时,做好配合当地政府汛期排险爆破和应急指挥通讯频率安全保障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有需求能够及时保障到位。

  (二)全面加强指导,确保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一是指导辖区工业企业针对本地本单位夏季生产经营和汛期地质环境等特点,扎实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全面管控和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逃生技能,并有预见性地做好各类事故灾害的先期预防工作。

  二是指导企业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是指导督促重点河流、湖库等流域内的石化、冶金、医药、电子、建材等工业企业,加强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生产原料、辅料和半成品、产品、废料的储存堆放管理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管理。

  四是严格汛期安全强制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地质等灾害性信息,合理安排生产,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准备。汛期、夏季高温组织生产经营、施工作业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特别是强降雨、高温、强风等极端天气期间,一旦出现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状况,必须坚决执行停产撤人规定,严防思想麻痹、侥幸心理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五是引导企业做好重要厂房、设备设施等的灾害保险工作,努力降低灾害给工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二、全面做好汛期工业应急管理工作

  夏季是各类极端天气集中高发期,特别是受持续发展的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处于高风险水平,工业防灾、抗灾、救灾工作面临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针对夏季极端天气突发性强、致灾风险高的特点,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一)密切关注工业企业汛期生产运行动态。要切实加强对属地企业汛期生产运行情况的调度监测,加强煤电油气运、重要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结合行业企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可能出现的事故灾害,分类指导其做好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备灾准备等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协调保障预案,确保工业企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或有应急工业品生产任务的骨干企业运转正常。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应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业企业生产秩序。同时,做好企业因灾受损情况的评估和帮助受灾企业恢复重建工作。

  (二)扎实做好应急物资的监测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要加强与本地防汛抗旱、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应急物资需求信息,结合当前开展的全省工业企业及产品信息采集工作,详实掌握属地相关应急工业品产能、库存、价格、应急联络人等信息,并分类确定属地重点监测的相关企业和产品,及时向相关应急处置牵头部门通报物资保障信息;对于本地需求但又需对外协调方可保障的物资装备,可采取逐级上报或自行查找保障渠道等方式确定协调保障预案,努力做到“找得到、调得出、用得好”。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级工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汛期工业防灾抗灾救灾等安全生产和工业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应急工业品骨干企业及主要产品信息务于6月30日前完成平台数据上传。

  (二)加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及时畅通。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坚持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大灾情,要及时将工业企业受损情况、本单位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信息上报省厅。

  主汛期(为7月1日至8月31日),省工信厅将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为孙大维副厅长,值班员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处副处长刘兴武担任(电话:13314308115)。对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公主岭市工信局及各县(市、区)的汛期应急值班将按各地年初上报的《2016年全省工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表》执行,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与省厅报告。各带班领导和应急联系员务必保持通讯联络7×24小时畅通。

  省厅应急值班电话:昼0431-85803751(夜间以手机联络为主),传真85803885;应急联络员:杨铁男。电子信箱:jlsgxtwac@163.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