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工信网安〔2015〕202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吉发〔2013〕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厅非常设机构)。组成如下:
组 长:彭永林 省工信厅 厅 长
副组长:马 军 省工信厅 副厅长
张 毅 省工信厅 副厅长
高志国 省工信厅 副厅长
宫毓刚 省工信厅 副厅长
孙大维 省工信厅 副厅长
张子杰 省工信厅 副巡视员
吕景春 省工信厅 副巡视员
成 员:张天华 办公室主任
马璐亚 法规处处长
任立明 产业政策处处长
宋晓辉 综合处处长
马 毅 规划与投资处处长
穆可桢 科技处处长
梁伟军 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主任
王 义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卢大明 汽车处处长
王 刚 石油化工处处长
高 山 装备工业处处长
张迎红 医药工业处处长
申建东 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丁树宝 食品工业处处长
马 光 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王增华 电子信息处处长
孙嵩山 军民结合推进处处长
崔玉光 军工协调处处长
左福新 民爆管理处处长
徐 芳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处长
王 旭 信息化推进处处长
王 君 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尹 克 交通运输处处长
姜长利 电力运行协调处处长
杨真玉 企业处处长
常廷财 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处处长
王利锋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主持召开部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安排部署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三、监督指导各级工信主管部门重点做好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和铁路监护道口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协助国防科工局督导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驻省中直军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密工作;
五、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和重点行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工作;
六、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应急产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协调推动安全生产发展;
七、监督检查部门直属(代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完成省安委会交办的其他职责内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其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处。
主 任:孙大维 副厅长(兼)
成 员:刘兴武 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处副处长
赵一鹏 民爆管理处副处长
王华玉 交通运输处副处长
许天扬 军民结合推进处副处长
刘锦超 厅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杨铁男,电话:0431-85803885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日常调度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安排部署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情况的收集、汇总、反馈、上报等工作;
三、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四、组织协调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