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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5-05-30 15:54: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工信系统组织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工信网安〔2015〕144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厅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明电〔2015〕17号)要求,省工信厅制定了《全省工信系统组织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5月25日

  全省工信系统组织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系统安全文化建设,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明电〔2015〕17号)要求,结合全省工业系统实际,制定《全省工信系统组织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加强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发动。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指导行业企业,特别是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及直管企事业单位,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主题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安全常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化素养。

  2.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办20号文件集中宣讲活动。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协调配合本级安办组织的宣讲队伍,深入属地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理念的专题宣讲活动,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级相关部门集中组织的专题宣讲活动。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与所辖区域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走访、谈心等形式,进一步督导企事业单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

  3.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紧密结合“百名安监干部进百家企业”活动,邀请相关安监专家走进部门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4.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督导属地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设置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5.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广泛开展多部门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6月中下旬省工信厅在长春市组织开展震灾物资应急调度演练,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实施。

  6.开展行业性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在全行业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整体提升全行业安全文化水平。

  (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安排。

  各地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把推进和完善部门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纳入全省安全生产“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核心内容,并把当前开展的“夏季攻坚”专项行动和即将开展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内容与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系统阶段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扎实全面推动;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行”、“安全隐患曝光行”、“夏季攻坚专题行”等活动,进一步推动辖区主管部门和监管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工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监管行业领域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月”或“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

  (二)强化督导、积极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实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各监管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全方位促进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文化体系建设。

  (三)深入落实、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使“白山松水安全行”成为常年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市(州)要及时、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2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将“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报省厅网安处。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同时报送。

  联系人:杨铁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03885

  电子邮箱:jlsgxtwa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