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6-04-22 16:51: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工信系统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厅各直属单位:

  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6〕20号)要求,省工信厅制定了《2016年全省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全省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

  根据《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6〕20号)要求,结合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巴音朝鲁书记、蒋超良省长的指示批示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为保障全省工业经济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内容

  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工信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工信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相关活动,适时调度进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1. 组织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围绕安全发展主题活动,进行部署动员,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行业企业,特别是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及直管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保障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宣讲落实全员岗位、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领导和社会监督五个责任,建设责任落实、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支撑保障、考核评价五个体系。

  2. 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深入属地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与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走访、谈心等形式,进一步督导企业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邀请相关安监专家走进部门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主题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活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入人心。

  3. 举办全省工信系统基层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技能培训班。聘请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指导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技能。

  4. 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安全常识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化素养。

  5.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指导推动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按计划广泛开展预案演练,并认真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安排。

  全省“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安委办开展相关宣教活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和“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系统阶段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扎实全面推动;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行”、“安全隐患曝光行”等活动,进一步推动辖区主管部门和监管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工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监管行业领域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月”或“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

  (二)完善机制、积极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实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各监管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尤其要在“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加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全方位促进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文化体系建设。

  (三)深入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行业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于4月29日前将联络员推荐表(电子文书)和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书)报送省工信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书)和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同时报送省工信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军工、民爆和铁路监护道口专业监管处(科)室要积极跟踪调度本行业领域活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周五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周内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各级工信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铁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03885

  电子邮箱:jlsgxtwac@163.com 

  附件: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