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经济局(工信局)、财政局,中省直企业:
为做好“十三五”的开局起步工作,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重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精准支持我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高产业层级,提升吉林制造在全国的地位,实现建设工业强省目标,依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企〔2014〕335号),结合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现将申报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打造和发展我省“3244”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有效增强创新创造能力,重点提升两化融合水平,全面提高质量效益,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产业向中高端迈进,重点在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信息化引领、绿色高端发展四个领域安排引导资金。
(一)稳定工业经济增长项目。围绕工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解决关键问题,对稳定工业经济发展的汽车支柱产业项目、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产业结构优化项目。围绕打造制造强省的十大领域,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对重点企业的产品和质量提升项目、有重大市场空间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能够支撑新兴产业快速成长的产业链龙头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信息化引领项目。围绕两化融合工作,有序推进企业智能化升级,完善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实现互联网与制造业有机融合。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高端项目、与我省产业发展高度融合的新型实用项目、突破重点技术或重点领域的攻关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绿色高端发展项目。围绕资源利用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的发展思路,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对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项目、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项目、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必须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落实,其中,技术改造项目要按要求完成工业部门核准或备案等前期工作程序。
(四)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年度决算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除央企外,申报资金的企业原则上应纳入吉林省财政企业信息库,并在上一年度连续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
三、支持方式
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事后奖补和无偿补助等支持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申请资金。省工信厅和财政厅在审核筛选项目时将以上述支持方式的顺序来选择优先支持项目,同时根据项目和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进行调整、最终确定给予企业的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确保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间接支持方式占资金额度比例达到50%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为进一步强化引导资金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项目将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此次申报实行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并行。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信息系统,网上注册通过后填报申报材料上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不含中省直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中省直单位对子公司(含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查确认盖章,中省直单位对子公司(含本单位)申报纸质材料进行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中省直单位各自汇总本辖区、本单位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五、时间安排
11月3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11月3日网络申报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中省直单位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并进行推荐,11月10日网络推荐关闭。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中省直单位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将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纸质材料报送省工信厅(其中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信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财政厅。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电子邮箱:gxtghtzc@163.com。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绩效管理。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已被列入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并附在申报材料后面)。各地工信局(经济局)和中省直企业要按照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确保项目质量。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须实地考察企业后择优上报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因网络系统技术原因导致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材料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三)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四)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lcztqyxxw.gov.cn/
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陈晓涛 陈光远 0431-88904525
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 利 0431-88550565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0431528
附件:1. 稳定工业经济增长项目申报要求
2. 产业结构升级项目申报要求
3. 信息化引领项目申报要求
4. 绿色高端发展项目申报要求
5.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 申报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