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两个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验收意见的
公 示
为加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管理,规范验收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节函〔2014〕185号)和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难以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14〕206号)要求,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分别于2014年12月18日和12月24日,对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月5日至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工信厅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联系方式:孙一明 0431-88914475
附件:1.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验收意见表
2.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验收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