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4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公主岭市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吉工信创业【2014】160号)和《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吉工信民营【2014】263号)要求,省工信厅组织了相关评审和考核工作,认定长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55个平台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公主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60个平台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原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即日废止。
新被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的更多更广的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工信厅将随时对各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联系人:工信厅民营处娄建国 电话0431-88915742
附件1:2014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附件2: 2014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