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四平市、松原市、延边州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案和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281号),国家工信部拟对通知确定的502家贯标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我省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1)。现就试点企业资金拨付、合同签订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地将本地区试点企业账户信息表电子版(模板见附件2,无需盖章)于7月9日11:00前发送至xxhtjcwangyang@126.com。请务必核对无误,以免因账号错误导致款项无法到达。
2.请各地将本地区试点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协议书(模板见附件3,加盖公章)于7月16日前寄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省政府1号楼B102室,邮编130051 ,联系人:汪洋)。协议书一式两份,请用EMS寄送。
3.试点企业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协议书》要求,做好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实施方案和其他相关工作,经地区工信部门备案后,于8月11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实施方案一式两份寄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发送至xxhtjcwangyang@126.com。
4.各试点企业所属地区要指导企业做好合同签订、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对所辖试点企业贯标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定期上报试点企业进展情况。
附件1: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吉林省)
附件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账户信息表
附件3: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协议书
联系人:李英波 汪 洋
电 话:0431-88905729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