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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无线电监测站
发布时间:2009-06-17 09:58: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无线电监测站的职能: 

  1、对全省在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进行监听、监测,监督其是否按核定的程序和项目工作,主要包括: 

  (1) 系统地检查吉林省内电台的发射质量,看其工作是否符合批准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包括:使用频率、发射带宽(XdB带宽)、频偏、信号场强和场强分布、谐波和其它杂散辐射、信号的调制方式和调制指数等; 

  (2) 系统地测量吉林省内无线电频谱占用情况:频道占用度、频段占用度; 

  (3) 对整个无线电频谱进行观测,以便发现未经许可的电台或身份不明无线电发射源的发射,以及工科医设备的干扰; 

  (4) 对吉林省内重要台站、重要频段的电磁环境进行全面监测,逐步建立有关电磁环境数据的档案; 

  (5) 测量发射标识和监听台站呼号,确定电台类别和业务性质,监听电台的工作实践和业务是否与核准的内容相同; 

  (6) 测量信号方位确定信号发射的位置。 

  2、查找无线电干扰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运用监测技术识别干扰信号。通过信号分析,确定干扰产生的原因,通过测向交绘确定干扰源的位置。 

  3、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除对新设台站使用的设备进行验收测试,还靠定期检测(年检抽测)无线电在网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监测项目包括:(1)发射频率、功率、带宽(或调制度)及杂散发射等常规项目。(2)发射机的邻频道功率,接收机的同频道抑制比、邻频道选择性、杂散响应抑制、互调抑制比、阻塞和传导等电磁兼容项目。 

  4、检测工业、科学、医学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5、无线电台(站)的技术审查和技术验收。 

  6、进行新设台站(含VHF/UHF频段、微波站、卫星地球站、雷达站等)的电磁环境测试和系统间的电磁兼容分析工作,为台站审批和频率指配提供技术支持。 

  7、负责全省监测网的规划与建设。 

  8、为频管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监测数据,建立吉林省内无线电台站监测、设备检测数据库;维护计算机局域网、监测网及台站、频率指配专业数据库应用软件和数据库内容。 

  9、参与或承担无线电监测技术的研究和试验工作。 

  10、承担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国际电联下达的监测任务。 

  11、配合上级和友邻单位完成联合监测、检测、电磁环境测试和无线电干扰源查找任务。 

  12、指导B级或C级站的监测技术工作。 

  13、负责全省各级无线电监测站计算机广域网的规划与建设、省本级计算机局域网的日常维护以及安装推广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下发的各类应用系统软件。 

  14、 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管理。 

  (1)依据条例制定无线电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划分规定; 

  (2)制定各技术岗位责任制; 

  (3)在全省推行工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并负责考核与发证工作。 

  15、 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1)制定全省无线电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大纲; 

  (2)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制定培训、考核、发证的工作程序; 

  (3)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制定各年度的培训计划与组织实施; 

  (4)建立全省无线电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并作为各岗位工程技术人员评定职称的参考依据。 

  16、 国家与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职责。

责任编辑:王馨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