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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部入选全国首批12个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7-05-02 10:15:00      来源: 字体: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12个城市(经济区)为全国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我省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入选。

  这12个城市(经济区)分别为: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河北唐山、山西长治、山东淄博、安徽铜陵、湖北黄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重庆环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石嘴山-宁东)。

  《通知》指出,这些城市(经济区)近年来在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基础条件好、工作力度大、改革创新举措实、示范作用明显,并已初步形成了一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做法。支持这些城市(经济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有利于促进这些城市(经济区)经济转型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提高这些城市(经济区)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有利于提高这些城市(经济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率先突破,为全国同类城市转型发展探索经验。

  “目前,我省中部在主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推进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等方面已初步取得经验。此次我省中部获批,将迎来政策叠加新机遇,国家将在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张志勇说,今后我省将重点探索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延伸产业链的有效途径;探索加快先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探索毗邻城市产业分工协作和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继续探索充分发挥科教人才优势培育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的有效途径。

  下一步,我省将在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省级层面工作领导推进机制,同时,成立市(州)层面的工作落实机制;二是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使三个城市同步推进产业转型;三是形成政策合力,省、市两级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把难得的机遇变成实实在在发展的动力。

责任编辑:徐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