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指南
发放甘草、麻黄草专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7-01-06 09:48:00      来源: 字体:

一、项目名称: 

  发放甘草、麻黄草专营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095号); 

  3、《关于调整吉林省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吉经济医药[2004]93号)。 

  三、申报条件: 

  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中药材)的企业。 

  四、申请材料: 

  填报《甘草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申请表》。 

  五、办理程序: 

  1、企业向市州工信局(医药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审批办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3、审批办会同医药处及相关部门现场勘察; 

  4、形成审批结论; 

  5、审批办发放许可证。 

  六、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审批数量: 

  无限制。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1层省工信厅审批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联系电话:82752882

责任编辑:李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