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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25-11-19 16:11:00          来源: 字体:
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经济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2025年11月10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计划在今年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就申报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请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申报条件、创建及认定标准进行申报推荐。
  二、推荐程序
  请以市(州)为单位,对申报资质和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创建申请,省厅将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平台(基地)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于2025年11月27日前将推荐创建对象汇总表、创建申请表、创建方案(详见附件1-4)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被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平台(基地)务于12月8日前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平台:王士霞 0431-87079609 
  基地:冯志忠 0431-87077711
  邮寄地址:长春市建设街199号(创业大厦),邮编:130051
  附件:1.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汇总表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平台类)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基地类)
   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方案模板
 5.《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汇总表.wps
附件2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平台类).doc
附件3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基地类).doc
附件4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方案.wps
附件5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doc
(责任编辑:刘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