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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化学工程专业、冶金工程专业社会化职称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10:12: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化学工程专业、冶金工程专业社会化职称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职称申报人员: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社会化职称评委会对申报化学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下)、冶金工程专业(正高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下一步,拟对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组织参评的人员(详见附件1-4)。
  二、审核时间
  审核采取分批次的方式进行,每天受理列入日程安排人员的材料。请职称申报人员查看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4),严格按照表格中明确的日期和时段,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进行审核。没有列入当日计划的人员,原则上对其材料不予受理。
  每天工作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00
  三、审核地点
  单位名称:吉林省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2718号
  四、材料要求
  每天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开展审核工作,请职称申报人员务必一次性带齐要求的全部材料,当日过期不再受理。
  原件材料清单中,无法提供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推荐单位说明并承诺,确认申报材料属实。此类存疑材料经评委会查实后,如存在弄虚作假者,推荐单位与申报考生一律计入诚信档案。
  (一)提供材料
  1.申报人、代办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社保证明请提供:社保局官网出具的清晰、可验证二维码的个人在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网上审核关于社保的其他证明材料需要一并携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均需一致。
  (2)对应系统申报中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可用社保缴费记录明细代替,如果系统中所提交的合同时间无法证明过去连续五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需携带补充材料原件。如无法提供时间连续完整的证明材料,由推荐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医保在内的书面证明或提交能证明过去连续五年在从事化工、冶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官方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同步提供清晰、可验证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0年之前毕业没有在线验证的、及省委党校以上层级毕业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历备案登记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文翻译原件)。如在申报专业上存疑的,另需提供毕业生成绩单。
  4.对应申报系统中的年度考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对应申报系统中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资历。一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评审表、或有自主评审权单位下发的公布文件和国家人社部职称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且在现场进行网上查询并再次确认。二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览表内填写的均需提供)。
  7.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一是论文著作,需提供期刊原件和在知网、万方、维普及中国新闻期刊网有效期内的查询截图(期刊复印件只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和本人页)。二是荣誉奖励,需提供原件。三是项目研究,需提供立项、结题和成果原件。四是专利,需提供原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查截图。五是其它填写在一览表中的所有荣誉、奖项、成果的纸质原版佐证材料。
  8.破格。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申报材料原件,专家推荐函需提供带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家签字、按手印的原件,备注栏需填写专家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专家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
  9.同级改职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交同级改职前的证书原件(2022年后吉林省职称证书为电子证书,需用A4纸彩色打印并本人签名),否则将影响同级改职评审。
  (二)提供表册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在吉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端“申报表册”栏下载打印(用A3纸打印13份,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2.《吉林省202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在吉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端“申报表册”栏下载打印(打印前需核对公示表与系统中最终填写信息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更新至最新版本,用A4纸打印1份,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3.《职称评审诚信承诺暨推荐保证书》打印1份(详见附件5),按要求签字盖章。
  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申报材料明细表》(祥见附件6),用A4纸打印,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三)封装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装入本人职称申报材料档案袋内,封面粘贴《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申报材料明细表》。
  2.“本通知中提供材料项第1-9项”包含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后续公示、缴费、答辩等通知的发布方式,均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通知,并发送手机短信,评委会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职称申报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不要屏蔽短信通知,及时关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网址为:http://gxt.jl.gov.cn/
  2.请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以上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返还,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核对,原件遗失评委会概不负责。
  附件:1.化学工程专业(初级)现场审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2.化学工程专业(中级)现场审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3.化学工程专业(副高级)现场审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4.冶金工程专业现场审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5.职称评审诚信承诺暨推荐保证书
 6.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申报材料明细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3日
附件1.pdf
附件2.pdf
附件3.pdf
附件4.pdf
附件5.doc
附件6.doc
(责任编辑:刘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