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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21-05-06 08:47:00          来源: 字体:
  

  

  省化工园区办关于公布长春北湖等两家化工园区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省化工园区办组织成员单位,对长春市申报的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和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开展了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经省化工园区领导小组审定,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通过新建化工园区认定,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有条件通过现有化工园区认定。

  2020年10月长春市政府将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按现有化工园区申请认定,经汇总各单位意见,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因园区选址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通过认定,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因安全生产单项得分不足60%未通过认定。

  2020年11月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进行重新选址后,长春市政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关于申请认定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为化工园区的函》,申请新建化工园区设立认定。2021年2月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完善后,长春市政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关于申请认定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为省级化工园区的函》,申请再次进行现有化工园区审核认定。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要落实各项整改要求。长春市要严格落实省级部门考核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未完成整改将撤销化工园区认定;

  二、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新建化工园区要严格按照园区总体规划或建设规划开展建设,建设期为3年,期间建成即可申请审核认定,建设期满后未及时申请审核认定将撤销化工园区。

  吉林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