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关于召开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专家评审会议的通知
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工信局,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我厅现已完成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示范项目和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将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专家评审会议时间定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项目评审答辩顺序及具体时间见附件1),地点定在省工信厅创业大厦4楼(化工行业)和9楼(医药行业)会议室(长春市建设街199号)。
二、参会人员
1.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示范项目。请长春市工信局、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项目单位人员参加,项目单位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届时,厅科技处、医药处、石化处派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参加。
2.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请吉林市、通化市工信局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相关园区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人员以及项目单位人员参加,项目单位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
三、相应准备工作
1.关于答辩材料。针对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示范项目,可直接将项目申报文本作为专家答辩材料(共需8份);针对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需提供2017年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专家答辩材料(见附件2,一式8份,电子文档发送至省工信厅综合处邮箱)。答辩开始前10分钟交给答辩组。
2.关于专家评审意见。为便于专家评审,请长春市(长春新区)、吉林市、通化市工信局协助项目单位提前草拟专家评审意见草稿(见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省工信厅综合处邮箱),供专家参考。答辩前一并交答辩组。
四、其他事项
1.每个项目汇报20分钟,专家提问、项目单位答疑20分钟。
2.参会人员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省工信厅综合处张越、王闯
联系电话:0431-88904843(13756867688)、
88904817(15643118229)
附件:
1.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专家评审时间表;
2.2017年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项目专家答辩材料(格式);
3.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