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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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各县(市)经济局:
为持续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促进企业组织变革、管理创新、技术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我们将开展2017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吉林省境内注册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已确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由各市(州)、县(市)工信部门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8月3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省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二)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为2017年省级贯标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三)推荐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将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作为引导属地企业管理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对其贯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申报企业可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cspiii.com/xzzx/)下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相关资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 洋 0431-88905729
邮 箱:xxhtjcwangyang@126.com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 编:130054
附件1: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附件2: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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