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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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度中央支持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分配建议公示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供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建议(依据)的通知》(吉财产业便函〔2019〕002号)要求,对《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09号),下达支持我省“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510万元的资金,我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75号)有关要求,经厅党组讨论通过,现参照国家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如下:
一、资金额度
2019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额度为510万元。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各市(州)以“创客中国”大赛为平台,有效对接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资金分配
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围绕支持重点推进“创客中国”大赛予以支持。
(一)大赛奖励资金50万元。由于2019年度大赛正在进行中,为了保证支出进度,计划按照不超过中央下达我省奖补资金总额10%的要求,预拨给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本年度最终入选“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企业数量,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与省财政沟通一致后,进行分档奖励,由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代为拨付到相关企业,并将分配方案和拨付文件报省财政备案。
(二)无偿补助资金460万元。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给各市(州)工信局,重点用于:为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参赛企业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务。
分配因素以2018年为基数年,主要参照国家对各省评价指标(指标见附件1)。我省重点参考因素为:Z1注册报名参赛项目数量、Z2入选全国200强数量、Z3入选全国24强数量、Z4总决赛获奖中小企业和创客团队的数量、Z7工商登记市场主体较上年新增、Z10帮助参赛项目注册、入驻园区等落地孵化数量等指标。测算公式为:
某市(州)应分配资金=吉林省年度相关预算安排总额*(该市重点参考因素指标总分/吉林省重点参考因素指标总分)。
(三)具体分配建议。按照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并以“5”为数量级进行了微调。详见《吉林省2019年“创客中国”大赛资金分配表》(附件2)。
特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17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服务处)。
联 系 人:吴刚
联系电话:87077716
传 真:0431-87077711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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