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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费减负优化发展软环境措施的通告(第7号)
发布时间:2017-08-04 10:05:00      来源: 字体:

  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施减证便民行动,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政府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省政府决定,对36个中省直部门和单位实施的175项政务服务事项,推行“零见面网上办,到大厅一次办”的办理方式。其中,“零见面网上办”35项,“到大厅一次办”140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零见面网上办”事项(35项) 

  (一)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事项(30项)。

  对《吉林省“零见面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中1-30项事项,企业或个人不需要到实体政务大厅与办理人员见面,可通过登陆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l.gov.cn)或吉林省人民政府移动客户端,在网上政务大厅按项目要求进行网上预审和申报,办理结果通过网上特快邮递系统送达。

  (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办理的事项(5项)。

  需要办理《吉林省“零见面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31-35项有关企业年报事项的企业,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 (http://jl.gsxt.gov.cn/) 办理相关业务。企业登录系统填写公示内容,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填写信息进行抽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二、“到大厅一次办”事项(140项) 

  对《吉林省“到大厅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所列事项,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登录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吉林省人民政府移动客户端,在网上政务大厅按项目要求进行网上预审和申报,预审通过后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省政府政务大厅(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相关窗口进行“一次性”办理。对复杂事项需要审核、论证和现场踏查的,由受理部门在办结后通过网上特快邮递系统送达。

  本通告及《吉林省“零见面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吉林省“到大厅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费减负优化发展软环境通告”专栏同时发布,可登陆查询。

  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电话:0431-82752702)或吉林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31-88904393)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吉林省“零见面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5项).pdf
吉林省“到大厅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40项).pdf
责任编辑:李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