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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遴选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15:15: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遴选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有关高校、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根据《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吉工信办联〔2023〕41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纳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构库,联合开展具体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培训资质。应为具备承担企业经营管理培训任务条件的国内知名高校(具体承办单位应为高校统一对外承担培训任务部门,或所在高校的商学院、经管类学院),以及具有企业管理培训或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2.较强的师资力量。运营三年以上,培训业绩优良。具备较高的课程设计、师资整合能力。教学队伍稳定,业务水平高,能按照培训需求,完成培训课程设计、组织开展培训、实施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估等。
  3.完善的教学条件。具备教学保障和管理能力,拥有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场地可自有或租赁,租赁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4.管理规范。具备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以及教师、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具有考务管理、培训档案建档保管和学员服务能力。
  5.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办政府培训项目能力。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5.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记录以及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同意接受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审计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督导和项目验收等业务管理,以及项目绩效评估或审计等工作。
  7.承诺遵守《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做好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的保管工作,原始资料的保持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申报和评审流程
  1.培训机构申请。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两份)和电子版,签章齐全,一并扫描成PDF文件。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场地证明、财务报告、师资库证明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
  2.实地现场考查。视情况对申报培训机构进行现场验查,重点是培训场地和业绩。
  3.组织专家论证。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培训机构的资质、水平和培训项目承办能力进行论证,选择优质的培训机构入库并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
  二、其它事项
  省工信厅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省工信厅无关。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越
  电话:0431-88939037
  附件:
  1. 培训机构相关申报材料清单
  2. 培训机构申报书
  3. 培训师资基本信息登记表
  4. 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4.doc
(责任编辑:刘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