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引导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等有关要求,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申请企业须满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5),原则上应为有效期内的市(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企业为2022年经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获得2024年度“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三等奖及以上的企业,直接认定为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经是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不用申报,认定时间为原认定时间),申报流程和内容与新申请企业一致,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推荐;经工信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免复核,需进行网络申报,各市(州)将其列入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登录吉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www.jlzjtx.com或https://jlzjtx.com/srdi/page/index)进行线上申报和复核,申报前需完成数字化水平自测。企业应完整填写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企业要按照属地工信局要求报送与线上填报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企业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如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与认定标准相关的指标数据,可额外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涉及2023年、2024年指标数据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企业应对申请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数据和材料造假情况的企业,省工信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企业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
(二)市(州)审核。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初审和复核工作,并完成线上审核提交。对属地新申请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后将推荐企业名单报省工信厅;严格按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2022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将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报省工信厅备案。
(三)省厅审核认定。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工信局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时间
(一)新申请和复核企业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21日18点。
(二)各市(州)工信局于2025年7月29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复核通过企业汇总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同时报送新申请企业的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含附件8,“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企业纸质佐证材料由各市(州)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局要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新申请和复核工作,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对本地区企业咨询问题答疑。要坚持质量为先,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复核、实地抽查等工作。
(二)省工信厅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中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2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五、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0431-87079613、81151152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888662、81888768
电子邮箱:gxtmyjjc@163.com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199号7楼702室
附件:1.2025年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书
2.2025年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复核通过的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4.各地申报咨询电话
5.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6.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7.获得2024年度“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三等奖及以上的企业名单
8.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9.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