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0号)要求,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吉林省评选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开展了评选和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了综合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国家初审。
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反馈结果,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吉林省评选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附后)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8905718,0431-88939262(传真)
电子邮箱:sgxtrsc@163.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130054
吉林省评选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吉林省评选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