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落实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推广智能制造示范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2〕248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属地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业,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2年)》中16个环节45个场景,以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2年)》中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大类行业领域内容,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电子版可登录工信部网站下载)。申报主体10月28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并于11月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含电子版一份)报送省工信厅,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审核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张勇军 0431-88905467
谷 岩 0431-88904375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