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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经济局)、水利局、发改委(局)、市场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农委会、市场监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2020年度水效领跑者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现代煤化工、乙烯、氯碱、氮肥、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等14个行业。
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工作程序
1.请各地各部门联合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2月21日前,将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4份分别报送省工信厅(资源处)、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2.2020年2月28日前,省工信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厅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2020年3月9日前,省工信厅、省水利厅将推荐企业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报送工信部、水利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处)
白佳齐 电话:0431-88914475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王忠禹 电话:0431-84994088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李瑶 电话:0431-88904637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计量处)
芦士苹 电话:0431-8523708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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