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19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吉工信民营〔2019〕391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各县(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市)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吉工信创业〔2014〕160号)和《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工信民营〔2019〕332号)要求,经履行相关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察院等8家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吉林省吉峰科技有限公司等46家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新认定的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为我省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次认定的平台有效期三年,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1. 2019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2. 2019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