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发改高技联〔2017〕914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秘函〔2017〕21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12月底前,我省要编制完成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省领导指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牵头组织目录编制工作,为抢抓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现就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部门“三定方案”,结合部门机构职责和已建信息化系统情况,将各部门的业务事项进行梳理,通过梳理岗位职责、权责清单并结合查看已建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方式摸清政务信息资源家底,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实现吉林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管理和“业务清、资源清、系统清、部门清、共享需求清”的目标。
二、参与部门及任务分工
(一)参与部门
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各下属单位(附件1)。
(二)任务分工
1.各部门负责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目录编制工作分为政务信息资源调查、目录生成汇总和目录共享与更新三部分内容。各部门通过梳理岗位职责、权责清单并结合通过查看已建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方式,填写《部门信息资源调查表》(附件2,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2.基础信息库目录编制的牵头部门负责基础信息库目录的梳理编制,组织、指导、协调所涉及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编制工作。
基础信息库目录编制牵头部门:
人口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省公安厅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省工商局
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省地信测绘局
社会信用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省发展改革委
电子证照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省政府有关部门
3.技术支持部门为吉林省经济信息中心,为各部门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提供技术支撑。
三、工作安排
11月1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组织召开技术培训班。
11月20日至11月25日,各部门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各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
11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完成各部门目录的汇总工作。
11月27日至11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各部门提报的信息资源目录进行审核,对编制不完善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12月1日至12月3日,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吉林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初步评审。
12月4日至12月5日,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中下旬,做好国务院督查迎检准备工作。
四、目录模板及列项释义
详见附件2.信息资源调查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领导,指定分管领导、牵头处室、专门人员推进此项工作,安排各信息系统主管处室(部门)开展编目工作。
(二)完成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于11月25日下班前,将《信息资源调查表》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纸质材料须加盖部门公章,同时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JL4571@163.com。
(三)建立工作联系
请各部门尽快确定目录编制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处室(部门)、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于11月17日下班前将《吉林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联系人表》(详见附件3)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 吴 迪 电话:0431-88906750
省工业信息化厅 王咏梅 电话:0431-88904390
附件: 1.参与部门(单位)名单
2.部门政务信息资源调查表
3.吉林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联系表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信息化厅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