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企业〔2017〕412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磐石市、梨树县、东丰县、抚松县、敦化市、前郭县、大安市工信局(经济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分步推进试点工作的要求,截止2017年6月全省已完成试点启动阶段和试点开展阶段的各项工作,2017年底前将对各地区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内容
(一)各地区列入试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按照确定的试点方向对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二)各地区按照四个试点方向,发现和挖掘私企建制的典型,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经验材料。
(三)请各地区对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上报省工信厅企业处。
(二)对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案例要形成单项材料,特别是总结好可供其他企业学习借鉴的经验做法,省里将筛选汇编印制,供各地企业学习借鉴。
(三)省工信厅在各地自评基础上,对各地区和企业进行评估,请各地做好准备。
联 系 人:张 雷 联系电话:88904554
邮 箱:1518473960@qq.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