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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7-11-03 09:01:00          来源: 字体:
  

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和《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厅研究决定,开展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大企业(集团)的创新创业平台。

  二、基本条件

  1.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

  2.领导重视双创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双创平台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3.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及体制机制创新能力,能为创新创业者和上下游企业提供创新活动所需的创新服务、创业场地以及其他共享设施。

  4.平台具有培育小微企业的能力,具备为本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提供商务、金融、咨询、培训、市场、技术开发、创新成果转化、中试生产和合作交流等服务的条件。

  5.平台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创新人才优势;拥有一定规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服务人才队伍,具有产品挖掘和市场拓展能力。

  6.平台具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

  7.平台依托单位从业人员2000人以上,销售额3亿元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以上,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年,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人,现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会同工信局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联合行文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中、省直单位按要求直接行文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2.申报材料

  1)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申请表。

  2)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申报书(包括相关证明文件)。

  3.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于20171115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工信厅将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对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择优进行认定。对认定的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予以分类指导,给予资金等政策支持。

  联系人:

  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陈德茸    0431-88904571

  省工信厅创业服务处    吴 刚    0431-87077716

  附件:1.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申请表;

  2.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申报书编写提纲。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工信厅

  20171030


2017年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申请表.docx
吉林省省级大企业(集团)双创平台申报书编写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