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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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工信局(经济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吉发〔2017〕18号),加快推动我省CMOS图像传感器产业化进程,依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号),现将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项目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CMOS产业化项目。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支持CMOS生产线建设项目,由投资平台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实施股权投资。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必须已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落实。
(三)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
(四)项目建设应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对项目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内容进行专章说明。
(五)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辖区内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查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项目向社会公示。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8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10月18日17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并进行推荐,10月20日17时网络推荐系统关闭。市(州)、县(市)工信部门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将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电子邮箱:gxtghtzc@163.com。
各市(州)、县(市)工信部门完成网络推荐后,应立即将推荐项目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未通过项目,应向省工信厅、财政厅进行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五、项目审查及评审程序
省工信厅、财政厅对正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清单,并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具体的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及核查情况,形成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经省政府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投资计划。
六、相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各地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必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因网络系统技术原因导致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材料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加强绩效考核。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被列入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各地工信局(经济局)按照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 宫 克 0431-88904370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朱荣洲 0431-88550562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400—0431528
附件:1.申报项目封面
2.CMOS产业化项目申报要求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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