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7-08-24 11:14: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17年监护道口房维修改造资金的通知

  吉工信交通〔2017〕321号

各市(州)工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

  为了加强铁路监护道口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道口房的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吉林省铁路监护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2017年铁路道口房维修改造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没有列入国家电气化改造的铁路及省里“平改立”计划的铁路沿线监护道口房,或者已列入但近期改造难度较大无法实施的并出现下列情况的,可申报维修改造。

  (一)道口房出现坍塌、裂缝等危险情况需要翻建改造的;

  (二)道口房出现房顶漏雨、墙体渗水等需要维修的;

  (三)门窗、水电等设施设备损坏需要维修改造的;

  (四)办公用品、用具损坏需要维修或重新购置的;

  (五)道口标志、标牌需要设立或维护的;

  (六)道口预警设施需要建设或维修的;

  (七)道口铺面、围栏及道口周边水渠、场地需要维修、维护和改造的;

  (八)道口监控系统需要升级、改造及日常维护管理的;

  (九)其他需要维修维护和改造的。

  二、申报要求

  1.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道口房维修改造资金的申报工作。

  2. 申报工作以市州工信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县区申报。申报材料由申请报告和具体维修计划组成。申请报告要以正式文件上报,维修计划要具体到道口房,维修内容要详实具体。每份材料应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和纸质稿内容要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用A4纸打印,材料一式二份。

  3.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7年8月31日前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处。

  传真:0431-88904678

  联系人:牟伟

  电子邮箱:jtys118@163.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