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秋冬暨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吉工信网安〔2016〕433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和《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6〕98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省工信厅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省工信系统组织开展秋冬暨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极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加之季节更替,易受低温、大风、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而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域内监管企业单位实际,科学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扎实组织实施,重点对企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马虎。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省级民爆、军工行业主管部门和铁路监护道口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秋冬暨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督导各地、各单位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家对年初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和重点复查,实行“闭环管理”。厅直属各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厅办公室负责督查。
三、积极配合,认真履行部门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各地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宣传,协调配合安监、消防、质监等综合(专业)监管部门,动员和指导域内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敦促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域内骨干企业,特别是供暖、供电、供气等涉及民生企业运行的监测调度,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成效。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工信厅将于2016年12月中下旬派出专项督查组(方案另发),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督导各地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开展秋冬暨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明年重点工作的谋划。各市(州)工信局也要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属地县(市、区)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全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稳定,确保年度目标完成。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程序建议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市(州)书面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省工信厅(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处)。
五、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省工信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工信系统秋冬暨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大检查活动期间,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半月调度一次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并适时向厅领导和省安办报告。
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及厅民爆、军工和交通运输处分别确定专门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11月10日前上报),于每月14日和28日书面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
联系人:杨铁男,电话/传真:0431-85803885,手机:13500891207,电子邮箱:jlsgxtwac@163.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