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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6-07-26 11:03: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交通厅 吉林省安监局

转发工信部、交通部、安监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工信明电〔2016〕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经发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明电〔2016〕5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明电[2016]5号)

  省工信厅

  省交通厅

  省安监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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