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县(市、区)经济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规模以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和企业规模,为全省工业稳增长提供增量支撑,现就2016年全省开展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入规升级目标任务。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入规条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今年企业入规目标任务,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年度指导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请各市(州)再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二、要做好分类排队。各地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今年入规企业重点培育名单,严格按照企业入规条件,精心梳理和筛查企业户数,力争做到不重不漏,并确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
三、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明确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对象,按照《方案》要求的“四类”中小企业标准,选取进入全省中小企业培育与监测数据库,制定培育扶持措施,开展有针对性入规升级工作指导与服务。
四、要做好企业培育名单汇总上报工作。各地工信局、经济局中小企业处(科)要加强与运行、投资等相关处(科)的协调配合,负责做好入规升级企业名单统一汇总工作,今年重点培育企业名单首次汇总情况由当地工信局(经济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附件2入规升级中小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和附件3入规升级中小企业汇总表作为附件同时上报(入规升级中小企业汇总表需报电子表格,入规升级中小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中小企业入规升级培育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育库企业名单每半年调度一次,上半年为7月底前上报(今年首次申报即为第一次),下半年为次年1月底前上报,项目申报时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入库。
五、要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统计局的沟通协调,对符合要求的拟入规中小企业及时纳入规上工业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共同推进中小企业入规升级。
联系人: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徐剑峰 电话:0431-88904619
康麟钦 电话:0431-88904617
邮 箱:443951608@qq.com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温化冰 电话:0431-88550570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入规升级中小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3.入规升级中小企业汇总表
4.2016年全省入规升级指导性目标任务分解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