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工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 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工信局,厅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工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省政府《吉林省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及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时期安全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实际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
二、加强教育、组织培训。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召开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集中观看消防警示教育电影(影像资料随文件下发),切实提升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督导、排查隐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各地区、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督导组,对所属单位自查自改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和指导,切实推动落实火灾防控工作。
四、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火灾事故风险隐患,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组织指挥系统、预防预警、快速响应、信息处理、应急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和指导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加强火灾防控应急演练,提升工作人员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等能力。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切实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调度、及时报送。省级各责任监管处(室)及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好火灾防控工作,并分别于2015年12月25日和2016年3月1日前,将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加盖公章)和好的经验做法向省厅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处反馈。
联系人:杨铁男,联系电话\传真:0431-85803885,电子邮箱:jlsgxtwac@163.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