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5年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并升规企业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吉工信办联〔2015〕45号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经济局(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5月13日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5年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并升规企业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15〕12号)要求,现就申报2015年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并升规企业实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15年工业项目建成投产达效并核准升规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专项奖补资金的请示。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入规时间、2014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15年1—10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15年目标任务预计及实现目标任务的措施。
2、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附表1)。
4、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审核表(附表2)。
5、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3)。
三、申报程序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材料采取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并行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吉林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专项中小民营类达产达效并升规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网址:www.goaw.com.cn,11月25日网络申报关闭。市、县工信和财政系统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含中省直单位)进行网上审核推荐,11月27日网络推荐关闭。项目申报单位在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纸质材料打印,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确认盖章,于11月27日前由市(州)工信和财政部门统一收集分报省工信厅、财政厅。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直接上报。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填报数据必须与同级统计部门确认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不按程序申报、编造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二)确保项目质量。市(州)、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按照文件规定,指导2015年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并核准升规工业企业按时上报,做到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上报项目不予受理。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张国银 88906469
省财政厅企业处 王彦春 88550570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0431528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审核表
3、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15年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并核准升规171户工业企业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