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2015年保留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建立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吉政办电〔2015〕44号)要求,我厅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现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示:
一、保留2项
(一)国内社会资金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含黄金)工业企业改造项目的核准〔此项目拟更名为“工业和信息化(含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二)国防计量考核认可(国防计量标准考核、国防计量检定人员资质认定、三级国防计量机构许可);
二、2项部分保留,部分下放
(一)“无线电频率、台(站)、呼号、进口发射设备审批”项目,包含5个子项,即:
1.无线电频率指配;
2.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审批;
3.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审批;
4.线电台(站)呼号审批;
5.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
该审批项目的子项目1.2.3.5保留,子项目4 “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下放。
该审批项目更名为“无线电频率、台(站)、进口发射设备审批”。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发放”项目,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担保机构审批权予以保留;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担保机构审批权下放市州。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