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政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安全问题不仅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局。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推广应用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按照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5]534号)》工作要求和省领导的批示,各有关市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制定具体方案,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10月12日前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闫 石 0431-88906102
电子邮箱:jlsqcb@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5]534号)》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