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第十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经济局)、科技局、财政局、各隶属海关、国税局、地税局,中省直有关企业:
按照《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吉工信办联联〔2014〕1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第十八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吉工信科技〔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委托吉林省经济技术发展中心聘请专家对申请第十八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材料初审和综合评审。经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长春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审定,现将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估考核,经审定,确认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等42户企业的技术中心为第十八批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见附件)。
希望被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努力加强人才队伍和基础条件建设,完善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附件:第十八批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省工信厅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长春海关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