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企业进行培训和现场咨询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15〕2号)要求,在省内选择一批企业进行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前期各地区按照申报条件和标准对试点企业进行了申报,为保证试点企业取得明显效果,现就做好试点企业的培训和现场咨询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试点企业
省工信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吉林省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进行全面辅导培训,帮助和促进试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试点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集中培训包括四个专题:1.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专题;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专题;3.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专题(此专题拟在北京华融证券总部举办);4.上市公司、挂牌企业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专题。
二、现场咨询试点企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省工信厅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企业进行现场咨询,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调研。对试点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与分析,找出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2.建议。针对试点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范建议。3.指导。指导企业按照规范建议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提供具体的技术支持。4.融资。对已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备一定条件并有进入资本市场意愿的试点企业,协助企业选择中介机构,推进新三板挂牌、IPO、公司债等融资项目。(现场咨询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工信局要组织试点企业参加培训,做好现场咨询准备工作,按照《关于组织申报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企业的通知》(吉工信企业〔2015〕103号)要求的程序和内容上报材料。
(二)培训工作由省工信厅组织,不收取培训费用。参加培训的试点企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企业自行解决。
(三)培训地点:省工信厅创业大厦四楼会议室(长春市建设街199号,建设街与北安路交汇处),培训时间:第一专题培训时间为7月21日下午13:30—16:30,其他专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萍,联系电话:0431—88904554,18604308523。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