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性审查第三批合格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经济局、通化市金融办、白山市金融办等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
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3号)、《吉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吉工信办联〔2010〕63号)有关规定,依照《吉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业年度合规性审查指导意见(试行)》(吉工信办联〔2014〕31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吉工信〔2014〕324号)的要求,市(州)监管部门在2014年度合规性审查中对本辖区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截止7月1日,5户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重组和前期整改后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市(州),经市(州)监管部门审核验收并出具了意见。根据市(州)意见,经审核,以下融资性担保机构可以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现予以公布:
1. 吉林省粤商担保有限公司
2. 吉林省荣桦担保有限公司
3. 四平市信捷担保有限公司
4. 吉林市佳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5. 靖宇县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7月2日